药物不良反应的自我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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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1-28 06: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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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药物都会产生不良反应,只是程度不同而已。有的不良反应还相当严重,甚至使人致残、致死。
那么,对于药物反应,能不能及时、准确地判定呢﹖如果可能的话,就可以立即停药,让危害减小到最低程度。
一、根据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来判定。
在数秒钟至数分钟内发生 如对青霉素过敏者,有的发生在做皮内过敏试验之后的数分钟内,有的甚至在注射头尚未拔出之时,即已闪电般发生了,需要立即抢救,才能化险为夷。
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 如固定性红斑,再如发热、恶心、呕吐、腹痛等不良反应。
在用药后1~2周内发生 如剥脱性皮炎大都在10日后发生,病人体温可高达40℃左右,开始像湿疹、猩红热型药疹,继而脱下大量的片状鳞屑,乃至毛发、指甲,可持续1个月左右。另外,洋地黄反应和利尿剂引起的水肿,也多在一两个星期内出现。
在停药较长时间后发生 如链霉素导致的耳聋,常在停药后6个月出现,抗癌药白消安马利兰引起的肺部病变,常在病人用药后1年以上出现。
二、根据用药后引起的视觉障碍来判定。
如久用氯喹者,眼前会出现雾蒙蒙一片,此称雾视;看灯光时,在其周围有类似彩虹一样的环,此谓虹视;应用地高辛、毛花苷C(西地兰)等抗心衰药物者,如果剂量过大,导致中毒,会使视觉目蒙 (目龙),并看到物体有闪光点,以及带有绿色、黄色、棕色、红色等光辉;口服抗菌萘啶酸过量时,可见蓝色或紫色,甚至漆黑一团,短则半小时,长至7小时才消失,这叫黑蒙。用抗结核药丁胺乙醇者,可使颜色分辨力减退。以上出现的这些情况,均是由于药物不良反应直接作用于视网膜细胞的结果,务必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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