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选医学领军人才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3-11-08 05:39:47
江苏省卫生厅日前首次出台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其目标是:经过5年努力,培养出30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
该省的领军人才在全省范围内选拔,要求德才兼备,年龄50周岁以下。申请领军人才培养者,需近5年在重大疾病预防、诊治和医学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两院院士或教育部特聘教授,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曾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或曾取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或担任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带头人;在疑难杂症的诊断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治疗、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得到社会和同行公认者提出申请将给予优先考虑。
江苏省卫生厅与纳入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的依托单位签订培养合同,实行过程和目标管理。对未按合同规定完成培养目标的,省卫生厅将对其依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暂缓或终止拨款,或撤销培养合同;对违反科学道德、弄虚作假的医学领军人才,除撤销其培养资格外,还要追回已拨款或已调拨的设备。
(转载自“健康报网”)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