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得了性病应该怎么办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8-19 01:11:00
>>>>>>>>提问孕妇得了性病应该怎么办
>>>>>>>>休闲养生网回答:
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由于有些性病如梅毒可通过胎盘传染胎儿;有些性病如淋病、衣原体感染、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等可通过污染的产道感染新生儿;有些性病还可因妊娠加重,如尖锐湿疣由于体内激素代谢的改变、免疫功能的变化、阴道环境的变化及白带增多,可使疣体组织迅速增多增大,甚至在1周内就会成倍增长,同时脆性增加,易出血。
由于怀孕后母亲生殖器官充血变软和某些药物会对胎儿有一定影响,所以治疗措施不能过多过急,要考虑到对孕妇的限制和禁忌。如尖锐湿疣激光治疗一次不能做太多;药性过猛或可能影响胎儿发育的药物如氧氟沙星、环丙沙星、多西环素、四环素等不能用,一般采用青霉素、红霉素治疗以及中西医综合治疗。
遵医嘱完成所有治疗和复查
孕妇必须按医嘱完成治疗,例如梅毒,应立即采取青霉素治疗。如果是在孕初3个月治疗的,应在孕6个月和孕9个月时再检查一次,即使阴性,也应在孕9个月时重复治疗一次。所生婴儿必须在出生时、生后第一个月、1岁内每隔3个月、1-2岁内每隔半年做梅毒血清学检查。非青霉素治疗的孕妇或无法保证在2年内做上述血清学随访的婴儿在出生时应予以青霉素治疗。此外,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有一定复发性,尤其是在妊娠期间,所以治疗后也要定期复查,一般要观察半年左右。
适当采取有关措施
有的孕妇发现自己有性病后,要求中止妊娠或做剖腹产,这应根据情况决定,并不是所有得性病的孕妇必须采取的措施。有资料表明,早期经青霉素正规治疗的梅毒孕妇所生婴儿基本都是健康的。产妇患尖锐湿疣如不影响分娩可不必剖腹产。虽然尖锐湿疣的病原体——人类乳头瘤病毒可以引起婴儿咽部乳头瘤病,但围产期传播率较低,我国每年尖锐湿疣新发病例上万,而婴儿咽部乳头瘤病十分罕见,所以对剖腹产预防价值较难评价,单纯从预防角度考虑做剖腹产没有必要,只有在尖锐湿疣造成产道阻塞或阴道分娩有可能导致大出血时才决定进行。另外,有些患淋病的孕妇要求做人流或引产,由于淋球菌主要在宫颈口及宫颈管内繁殖,有大量分泌物流出,做人流时所有的操作器械都必须通过阴道口、宫颈口及宫颈管,难免把淋球菌带入到子宫腔内。因此凡需做人流或引产的孕妇,如检查有淋球菌感染,必须在彻底治愈后方可做手术,防止感染扩散。
注意个人卫生
怀孕后阴道分泌物增多,加上有性病感染,尤其要注意阴部清洁卫生,有材料介绍,妇科门诊霉菌性阴道炎患者约有57%系阴道不洁或穿紧身尼龙裤引起,也有妊娠期间不注意卫生而感染。故需勤换内衣,不穿紧身尼龙裤或连裤袜,以免透气性差使阴部湿度增高而易感染。每次小便后最好用卫生纸擦干,以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尽量不使用公共盆浴;每晚清洗会阴,盆及毛巾个人专用,即使是母女、姐妹之间也不宜合用一盆。那种受封建思想影响,不愿把内衣裤置阳光下晒或全家共用一盆洗澡水的作法,只能给病原体的传播以可乘之机。此外,室内要经常通风,马桶圈等生活用品经常擦洗,并节制房事和注意营养与休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