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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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20 23:13:00
>>>>>>>>提问我有一个朋友,因双方不合离婚,刚离婚后不久,双方发生过一次性关系,(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但后期女方有些过分,多次找麻烦,还多次找人砸我朋友车的玻璃,现在竟起诉我朋友强奸,请问离婚后双方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女方找了省里的一个后台),现在我朋友被拘留,警察使用暴力逼供,
请各位帮忙分析一下,离婚后双方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该怎么办???
休闲 居 编 辑
我朋友是个老实人,为人厚道~!
>>>>>>>>休闲养生网回答:看后来的性关系是怎么发生的。如果是你朋友强制性的,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就处于被动了。
如果是双方的需要,或者是冲动,但只要是自愿的就不算违法啊。只不过,自愿没有成文的规定,是没有依据的。也不可能有当时的录映带什么的。所以,只能口凭,那么她要是坚决咬定是被强行发生的关系,也就无处取证。你的朋友就只能受委屈了。
如果法律明文规定,离婚不可以发生性关系,那么如今很开放很流行的婚前的性行为是不是就算是违法了?而这些却是很正常的生活方式。不是吗?
我个人观点:
这件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无非是想私了。以此为要挟想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或者钱,或者觉得离婚时给自己的条件不够满足。
若真是牵扯到法律,那还真的不是什么坏事情。因为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口说无凭。所以她也一样拿不出什么被强奸的证据。
看来她是个法盲。如果是正义的立场,正义的社会,那么双方都没有什么弱势,都拿不出证据为自己证明,所以是均等的。
但是,我们的社会,单靠法制是不行的,要不也不会反复强调:以德治国。所以,若是抛开了道德。有一句话叫:
欲治其罪,何患无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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