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工伤的工人,无法参加工作后,生病的费用谁来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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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6-06 08:21:18
>>>>>>>>提问我有一朋友,他的爸爸10年前在一次煤矿塌方事故中脑部受伤,做了手术取掉了一块脑骨;经过鉴定是8级伤残(结果看是不严重才对),后来工厂一直很负责就没有就做工伤证明(当时也没想到);但处理结果就是给2万块钱工厂和他没关系了,他没有答应,后来无法工作了,每个月给他200-300的生活费,还有每月一部分药品。
10年来他经常头疼,一疼起来就想打人,并且还不认识人;后来2004年左右工厂卖给了私人了,工厂还是和一样处理:每个月给他200-300的生活费,还有每月一部分药品。
休 闲 居 编 辑
一个星期前,他忽然得了癫痫病,并且一直犯还昏迷不醒;这个时候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是工伤引起的,医保就不负责;如果是自然生病,工伤就不负责;
开始他们认为是工伤引起的,所以住院时没有登记医保,医保就不管了,现在是不是工伤又不能确定,专家又说是工伤引起的可能性很小,家属也很麻烦,因为10多年没有收入,根本承担不起费用;反正就是劳动局和工厂两边互相推卸责任;
请问这种事情谁负责?
如果不是工伤,医保怎么算?(以前无法确定没有登记)
如果是工伤引起的(坚定结果要1-3个月),人等不到那时候怎么办?
还有,从区县到市区,医保能不能登记?
现在这个费用问题怎么办?
>>>>>>>>休闲养生网回答:首先是认定工伤,不知道你当地的劳动部门是否能给认定,因为你缺乏工伤当时的证明。
其次是做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鉴定,有的也可以不做就直接认定癫痫是由脑外伤引起。鉴定是由工伤引起的癫痫,那么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费用应该由单位先垫付,现在先要拿到单位承认工伤的证据,如果单位不支付医疗费用,马上申请劳动仲裁,最后的手段是法院,但你一定要先找证据,包括原始的工伤事故报告和当年的医疗资料。如果确认是工伤,那么即使人不在了,医疗费用也要由单位支付。
劳动部门不是推卸,而是你的材料实在是不充分,恐怕很难认定工伤,这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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