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夫少妻 老妻少夫难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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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08 14:47:15
男女结婚年龄在拉大
日前,锦州市一对老夫少妻在维持了一年婚姻后,终于分道扬镳。30多岁的张华(化名)离婚后带着女儿艰难度日,无奈之中的张华与大她25岁的林东(化名)见面了。60余岁的林东是一
位退休的老中医,老伴几年前去世。张华心动了:“虽然老了点,但他有钱,保证养活我们母女,而且,他死后财产就会归我。”二人婚后不久,林东的诊所开业了,除了日常开支外,林东没给过张华一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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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偷听谈话让张华完全明白了,林东告诉儿子:“我娶张华主要是图她年轻,钱我不会给她,照顾她们母女已经不错了,将来我死了,诊所和财产都是你们的。”张华傻了,立即提出离婚,因为这样她可以拿到一部分财产。各怀心事的老夫少妻的婚姻就这样解体了。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沈阳市大东区一位50多岁的老妪与一位28岁的小伙经历了近一年的老妻少夫婚姻生活后,仍过得有滋有味。
研究表明,我国男女结婚时的年龄差距正在拉大。调查发现,1987年夫大妻2岁的比例最高,达46.17%,进入90年代后,男大女5岁的比例最高,达48.44%,男大女8岁、10岁的比例也在大幅度上升,男大女10岁以上的比例也比1987年增加了14个百分点。这反映出“老夫少妻”的婚配情况越来越多。老妻少夫的现象也越来越常见。90年代妻大于夫的比例是80年代的2倍,传统的男大女少的婚配模式正在淡化。
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关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认为:男女婚配年龄差距增大,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比如十几年前,男女都上班,工资差别不大,找年龄相当就很自然,这也造成了男大女2岁的比例最高。90年代,人们的收入差距拉大,人的观念和想法也更实际。早工作几年,事业上有一定成就的男人专注事业,并未成家,因此他们往往赢得了年轻女孩的青睐。另一方面,现在很多女孩不再过分追求独立,依赖性增强。
“这种趋势不值得提倡”
机关干部赵先生认为:无论老夫少妻还是老妻少夫,都未尝不可。孙中山与宋庆龄、刘少奇与王光美、鲁迅与许广平、徐悲鸿与廖静文,都相差20多岁,但他们有共同的理想、有感情基础,生活也很美满。但一部分人,贪图人家的金钱、地位、遗产,以自己的青春做资本,其不稳定性易引发家庭纠纷乃至恶性案件,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不值得提倡。
“既理解又不过于苛刻”“这种现象既然存在就有其合理性。”沈阳师范学院社会学系副主任李坚教授说,双方以各自优势做不等价交易,一旦一方认为交易目的没有达到,遂萌生屈辱感,婚姻关系也随之解体,这也是市场经济杠杆调节使然。一般认为这种关系不存在什么感情,只是有些人碍于面子,拿感情来做辩解。
从生活常理来看,他们并没触犯法律,我们也不必过于苛刻,不必用纯道德的高调眼光来审视他们。这种现象还是消极的,只是还没走到它的反面。
“幸福婚姻不计较年龄”
沈阳宋建华律师谈到:《婚姻法》对男女双方年龄差距没有明文规定,不禁则许,所以老夫少妻与老妻少夫均为合法。
“只要自个愿意,谁也无权说三道四。”某企业家王先生如是说:老者喜欢少者的年轻、朝气,少者喜欢老者的成功、体贴,各取所需的互补型有何不好。许多外人看来和谐般配的婚姻也不见得一定幸福。幸福婚姻,年龄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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