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肝脏不可过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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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05 15:43:17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14日记者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卫生防疫站获悉,当地首次出现居民因过量食用狗肝导致维生素A中毒的案例,有4人在食用狗肝后出现明显的中毒症状。目前,中毒居民已经脱离了危险。
近日,家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的张某夫妇和孩子及朋友一起食用了狗肝,3—10小时后,陆续出现了头痛、头晕、恶心等症状,张某家人认为是感冒,于是就近到医院进行治疗。两日后,4人均出现脸部脱皮现象,医生用药后不见缓解,并且逐渐蔓延到四肢躯干。张某怀疑是食物中毒,才向乌兰浩特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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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防疫站领导对此非常重视,立即派出卫生监督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通过食品检验,排除了种种疑点,同时查阅了大量的相关资料,确定为是因过量食用狗肝引起的维生素A中毒,及时建议其到医院进行对症治疗。
据卫生监督人员介绍,维生素A是人体进行正常生化过程所必须的化合物,动物的肝脏中含有大量的维生素A,狗肝、猪肝、狼肝、狍子肝等更为丰富,正常情况下,人如果一次性摄入70—80克狗肝就会出现中毒现象,大量进食猪肝同样也会引起中毒。因此,专家提醒:美食不可过量,狗肝虽然营养丰富,但要“限量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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