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代表关于开设零利润医院及零利润药店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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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3:37:03
伴随国家体制改革的深入,医疗体制改革也在同步进行。在城市,国家已经将原有的全额公费医疗制度废止,代之以现代医疗保险体系。但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及人们对新型医疗保险体系的认识及动作上的偏差,导致了新型医疗保险体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尚存在严重的不足。主要问题是参保率不高、覆盖面不宽、资金积累不足、监管服务不到位等。但所有问题都集中反映在“医患保”三方矛盾及低收入群体就医难这两个焦点上。
首先,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导致不同的社会经济组织之间产生明显的效益差。经济效益好的单位,一般能正常为其职工办理医疗保险并足额缴纳保费,其职工也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新型医疗保险体系的受益者;相反,大量经济效益不好的单位,则无力参加医疗保险,即使勉强参加医疗保险,也无力足额缴纳保费,而一旦其职工患病时,则往往产生就医难的问题。因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造成了医疗保险参保率不高、覆盖面不宽、资金积累不足的问题,同时导致了大批未参加医疗保险,或虽然参加医疗保险但不足额缴纳保费的职工群体的就医难。休 闲 居 编 辑
其次,由于人们对新型医疗保险体系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单位(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也未参加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医疗保险中的参保率不高、覆盖面不宽、资金积累不足的问题。
第三,由于医疗保险是一个新生事物,其必然会出现相关政策不完善、监管服务不到位,集中体现在许多定点诊疗费用及药价过高,甚至是定点医院与医疗保险机构相互扯皮,而导致患者就医难;更有甚者,由于受经济利益驱动,有些定点医院出现大量挂床,诱导患者使用非处方药等现象,极大加剧了患者的经济负担;由于体制原因,多数定点药店属于非公有制性质,私欲膨胀的业主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惜采取加价、骗保、售假等特优欺诈患者。
大量问题的存在,都客观地导致了社会普遍存在就医难现象。而作为城镇低收入家庭、下岗职工或生活在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群众,都无一例外地直面着“有病没钱去医院,买药没钱进药店”的问题,这是就医难问题中的难中之难。建议,在城镇中,按地域区划,适当由政府财政支持的非盈利性的零利润医院及零利润药店。
1、所谓非盈利性零利润医院、零利润药店,根本就在于其非盈利的属性。一方面,由于其非盈利性及零利润,必然导致其服务及销售价格的降低,这样,就使就医者(购药者)能在一个相对可以承受的价格幅度内接受服务。另一方面,由于其非盈利属性及零利润,则要求政府必然给予必要的投入,以解决其自身的生存问题(必要的工资、待遇、福利、设备设施及维护等),进而,可以相对地杜绝许多制假、售假及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2、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政府投资零利润医院及零利润药店的做法是可行的。当然,对零利润医院及药店的投资不仅仅应理解为一些单位单纯性的财政投入,还应包括企业及个人的赞助、社会慈善捐赠等。只要建立了正常的资金来源渠道并加以科学的管理,零利润医院及零利润药店的建立,必然会对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下岗职工及生活在社会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群众的就医难问题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
3、我们曾先后到沈阳、大连、青岛、天津等城市考察学习。通过考察了解到,沈阳、大连、青岛等很多城市都建立了政府投资的零利润药店。如在大连市,政府动员美罗、海王两大药品集团与政府联合开设了二百多个连锁的零利润药店,低保户可以凭证件享受相关优惠购药政策,此举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当然,作为零利润医院,在国内尚无先例。
4、此建议实施的关键在于零利润医院及零利润药店的组建及享受此优惠政策的对象的确定。首先,组建零利润医院、药店是政府服务群众的一项优惠政策,其既体现政府执政为民的宗旨,也体现了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根本原则。其次,作为一种优惠政策,其不应是普遍性的,其享受的对象必须严格有效控制。应该讲,近年来政府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建立方面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果,结合已经建立的社会现代化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合理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并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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