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中院”现象的屡禁不止亟待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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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21:04:23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浙江约有30%的医疗单位存在“院中院”现象,成为卫生监管部门的盲区。这些“院中院”主要靠虚假宣传和医疗欺诈活动攫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亟待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大整治力度。
尽管卫生部门明令禁止医院与非医疗单位合作开展医疗活动,但是一些医院甚至防疫站、计划生育指导站仍将科室悄悄转包,产生了“院中院”现象。据了解,这些医疗单位最喜欢转包的科室是泌尿科、整形美容科、肿瘤科、妇科、肛肠科和肝病科,因为这些专科的医疗风险相对较小,即使有纠纷,赔偿也不会太大。科室里的医生一般由承包者自行招聘,与医院没有合同关系。这些医院和科室常见的分成方式有出借场地、保底返利和分账制。医院转包科室采用三七开的分账制,其中承包者获70%,30%归医院。医院负责提供挂号和场地,承包者承担药品成本、医疗耗材、医护工资、宣传费用等。有的为免于被卫生管理部门查处,科室的财政大权仍由院方掌控,院方定期与承包者结算,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则从这笔费用中“暂扣”。为此,有些医院会与承包者签一份责任明确、但“不见天日”的协议书。休 闲居 编 辑
“院中院”的人均药费奇高,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承包者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可谓不择手段,比如夸大病情、人为制造假阳性化验结果、滥用药物等,个别承包者甚至还违规在科室内出售廉价的劣药。由于检查费有目共睹,当然只有从药费入手,开大处方消炎药。因为承包者关心的是经济利益,只要能从患者兜中掏出钱来,他甚至不负责任地把小病说成大病,没病说成有病。在被承包医院被聘用的医生不需要钻研业务,有所谓的“协定处方”,病人来了全部按“协定处方”处理。例如淋病一律静脉点滴某进口药物7天以上,其实可用十几元钱就可解决问题的青霉素;即使对未确定为性病的患者,也要照此办理。为什么这些医生会这么做?因为承包人给每个医生下达了经济指标,于是还出现了有的医生为了完成指标,一见化验报告是阴性就不高兴,硬逼着化验员弄虚作假的荒唐现象。
“院中院”的广告铺天盖地,也严重扰乱了医疗市场。为了扩大影响,承包者在当地媒体上以医院的名义大做广告,让老百姓几乎天天能看到,在他们的脑子里加深印象。相比之下,没有承包的正规医院的门诊在广告方面的投入则无法与之相比。利益的驱使,使一些公立医院和承包者共同联手,以医院的名义做广告,获得了卫生部门的批准。夸大其辞的广告,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也诱使患者掉进了公私共同设置的陷阱,使患者并不知道自己就医的专科门诊被私人承包了,出于对公立医院的信任而受了骗,结果钱财损失不说,还贻误了病情。
由于受到游医们的冲击,医院正常的业务也跟着受影响,医院是自负盈亏的,把定额定在每个医生头上,完不成定额就不发工资,医生只能来一个“宰”一个,开贵药、乱收费。而且由于这些被私人承包的"院中院"存在严重的乱诊断、乱治疗、乱收费的现象而产生的医疗纠纷,使正规医院的声誉受到了影响,形象受到了损害。
虽然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公立医院不得将诊室、科室承包出去。但是,某些医疗单位见钱眼开,漠视市民切身利益;医疗卫生监督机关疲软无力,行政部门该把住的关没把住;媒体发布的信息夸大其辞,误导市民,无疑为牟利者提供了土壤。同时,正规医院公费医疗,患者高额药费可以轻松报销也为承包者开大处方,牟取暴利提供了条件。另外,某些病人有苦难言,即便治不好也不去维权,也给私人承包门诊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院中院”现象无疑是承包者把开医院当成摆地摊,老百姓看病的安全严重受到了威胁。鉴于此,浙江省政协委员、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秘书长、参委会主任陈国荣建议:卫生监督机关应加强对医疗市场的监督,彻底清理无证游医、假冒专家、“免费诊疗”、欺诈活动;打击、取缔承租、转租、承包医疗机构证照的违法犯罪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大处方、大检查行为,同时应把好民营医疗机构的审查关,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净化环境,确保患者的利益。
(新华社提供,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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