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股份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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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30 10:02:2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511)于2004年3月25日召开
二届六次董事会及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03年12月31日的总
股本133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
税)。
三、通过聘请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向农业
银行北京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亿元人民币、继续向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申请信用贷款3600万人民币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不进行清产核资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核销国瑞药业应收合肥第五制药厂货款的议案。
七、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同意龚家申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吕致远为董事会秘书,并委任赵
兴伟为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九、通过公司2004年综合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十、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增加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4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有关事项。(完)
休 闲居 编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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