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放开药品零售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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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3-29 23:09:43
新华社信息南昌4月17日电(记者冯丽)南昌市药品零售市场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放开,5月8日开始受理开办申请。南昌市药监局结合南昌地方实情,制定了相关实施细则。 细则规定:新开药店在同等条件下设置门店,药品连锁企业优先,必须按GSP要求经营,开业后的30天内向药监部门申报GSP认证资料。申办人只需在所在地药监分局递交申办报告,各药监分局承诺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 批复后,申办人应按要求在3个月内完成筹建。完成筹建后,各药监分局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对筹建工作进行验收,南昌市药监局在收到分局验收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发放给申办人《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再到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即可开业。 按照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均可申办开药店,且申办手续比以前有所简化,只由当地药监分局受理申报材料和现场验收,明确规定统一的审批程序、时限及药店从业人员的上岗条件,鼓励投资者到农村和城乡结合地区开办药店,对在乡镇以下设置药店的人员条件等作了适当放宽(即配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市级以上药监局培训合格并发给上岗证书的业务技术人员)。此外,药店设置不受区域和距离的限制,这些措施能有效促进药品零售业经济发展以及百姓用药安全和实惠。 据南昌市药监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南昌城区中心地带药品市场已基本饱和,但城乡结合地区及农村仍存在可观的市场潜力。按照人口比例及当前市场行情,预计今年年内南昌药店的市场需求量不低于100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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