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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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31 12:56:04
1、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派现比例为每10 股送2 元(含税,扣税后社会公众股中个人、投资基金每10 股实际获得现金1.8 元),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现金股利全部支付给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股份可获得2.2369 元对价,合计每10 股流通股股份实得4.2369元现金(含税),其中2 元含税,2.2369 元免税;同时流通股股东每10 股将获得非流通股东支付的2股股份的对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及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不需要纳税。
3、本次现金股利分派的股权登记日:2006 年5月 18日
4、本次执行现金对价及股份对价安排的股份变更登记日:2006 年5 月19 日。
5、公司向全体股东派发的现金股利到账日期:2006 年5 月19 日流通股股东获得的现金对价及股份对价到账日期:2006 年5月22 日
6、2006 年5月22日,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性质变更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 年5 月22日
8、方案实施完毕,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 5月22 日恢复交易,对价股份上市流通,股票简称由"九芝堂"变更为"G 九芝堂"。当日公司股票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限制、不纳入指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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