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康药业”清理部分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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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21 22:45:46
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前与控股股东四川迪康产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489.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79%,下称:迪康集团)及其关联方就部分债权债务进行了清理,迪康集团对所欠公司人民币90578784.33元债务予以确认和承担。债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迪康集团为干细胞中心承担的原应由干细胞中心退还公司的58000000元技术转让款。
二、迪康集团承诺承担的投入和卖给公司设备因三峡工程搬迁而造成的搬迁损失、费用及房租欠款10661310.60元。
三、迪康集团及其关联方应付公司的研究费用及货款21917473.73元。
公司已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迪康集团及时清偿上述款项:
一、由于迪康集团享有对深圳市矢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矢量公司)人民币9000万元的债权,2005年8月1日,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提出:由于矢量公司尚欠迪康集团9000万元借款未予归还,迪康集团至今未向其债务人矢量公司主张还款,而迪康集团尚有人民币90578784.33元到期债务未向公司清偿,故请求对被申请人矢量公司价值人民币9000万元之内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05年8月2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并执行了上述财产保全措施。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并将继续采取法律等手段积极稳妥处理该事项。
二、公司已与迪康集团签订了《财产抵押合同》,迪康集团将车辆等部分固定资产和在研新药技术等无形资产抵押给公司作为偿债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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