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丰原: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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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9 15:53:37
日前,G丰原控股股东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公司,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蚌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丰原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2006年9月9日下午蚌埠市政府和中国高新签署了框架性《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约定,蚌埠市政府决定依托丰原集团与中国高新进行战略合作,同意中国高新以现金方式向丰原集团实施增资。实施增资扩股后,蚌埠市国资委占丰原集团总股本的40%,中国高新占丰原集团总股本的60%。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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