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三精”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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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1-14 05:55:30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现金为23.65元(税后)。
股权登记日:2006年11月8日
复牌日:2006年11月9日,当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现金发放日:2006年11月15日
自2006年11月9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三精制药”,股票代码保持不变。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医药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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