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药业七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四项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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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9-05 13:06:56
宝光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5年10月31日召开,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选举李占通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聘任刘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三、聘任郑蜀闽女士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五个交易日内未提出异议,公司将正式聘任为郑蜀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聘任常士生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蔡明先生、龚德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聘任黎莉女士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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