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推医疗服务公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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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29 16:35:02
福建省卫生厅将于8月中旬开始,对省属11家医院进行医疗服务公示。每月定期向社会公布医疗服务信息、收费情况等,增加价格透明度,方便患者进行自主选择。据悉,服务信息将在省内有关媒体及福建卫生信息网上公布,内容包括各主要医院每门诊人次收费水平;每住院床日平均收费水平;出院者平均医药费;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重;日平均门急诊人次;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治疗治愈率;治疗好转率;产妇正常分娩平均住院率、人均医疗费用;产妇剖腹产平均住院率、人均医疗费用等等。此举旨在引导患者通过比较分析相关指标来选择质优价廉的医院看病,同时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有序竞争和医疗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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