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强化中成药国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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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25 10:37:17
深圳市各药品生产企业日前正接受深圳市药品监督局的检查,要求强化中成药国家标准管理工作。据了解,此次检查中发现中成药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或安全性差的品种经专家认定后将予以撤销,而且从2003年1月1日起,地方标准品种不得在市场上流通。1996年结束的全国中成药地方整顿工作,基本解决了中成药地方标准存在的同名异方、同方异名、同方而功能主治相差甚远或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的混乱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到目前仍有一些中成药标准品种没有纳入国家标准管理。深圳市药监局在此次检查中要求深圳市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坚持中成药一方一名原则,依照现行管理规定,解决同方异名、同名异方及同品种中成药地方标准问题;组方不合理、疗效不确切或安全性差的品种经专家审评认定后将予以撤销;对拟撤销品种在发出通知后两个月内,生产企业可以提出复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复审要求的将按撤销品种处理;经过有关专家审评认为组方合理、疗效确切、安全性好、质量可控的品种上升为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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