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在医院输血时感染上了乙肝,请问他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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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9 01:21:08
>>>>>>>>提问我的朋友因车祸造成骨折在医院做外科手术时输了500cc的血液,出院后3月后得了乙肝。在这三个月内都为卧床休息的养病期,未有外界接触并且家庭成员均无乙肝病史。
休 闲 居 编 辑
>>>>>>>>休闲养生网回答:如果确实自己没有乙肝,又在这阶段没有可能的感染因素,那么去告医院就是。
关于证据:1.要收集你的朋友输血前无乙肝的化验单(要求病历复印和病历保全),提供出院后至发现乙肝前的活动、就医、没有感染可能的证据、证词等;
2.提供现在感染乙肝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化验单;
3.剩下的证据就是医院的事情了。因为最新规定是,医院有举证的责任,证明自己与乙肝感染无关或血站提供的血液没有问题。
最好先找律师咨询一下,请教如何保留和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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