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厅对厅属单位实行医学首席专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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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1-03 02:59:48
为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青海省卫生厅决定对厅属单位实行医学首席专家制。这是目前青海省卫生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新内容。 据了解,青海将实行的医学首席专家制主要对象为各医疗单位主要技术人员,聘期一般在三年以上。有名望的首席专家可终身聘任。根据规定,首席专家业务水平、临床技能和科研能力要达到省内同专业拔尖水平,承担硕士生导师工作,每年要培养1-2名年轻优秀人才,每两年开展一项重大技术科研课题,引进省外新技术新业务,开展1-2项新技术新业务,建设1-2个本专业或相近专业重点学科或特色专科。 另悉,首席专家将实行年薪制,年薪一般为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12倍。有关部门对其业绩进行具体量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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