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电视塔选址小区 电磁辐射污染有多大
人气:
【字体: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5-18 02:09:06
广州市21世纪重要的地标性建筑———广州新电视塔的规划方案正在公示中。就在大多数市民热论新电视塔高度、外形的时候,一些市民,尤其是新电视塔选址周边的居民们更多地是在担心这座新电视塔可能带来的一个“负面问题”———电磁辐射污染。对此,新电视塔的业主单位强调,新电视塔的建设不会造成电磁辐射污染,并且已经委托省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预计8月份会完成。
小区热论新电视塔电磁辐射
休闲 居 编 辑
按照规划,新电视塔的建设用地位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和珠江景观轴的交汇处,与广州新城市中心、21世纪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和海心沙岛隔江相望。它是一座以观光旅游为主、兼具广播电视发射功能的综合性设施,塔顶将设置广电中心的发射机房和发射天线。
但是这片地区的周围,近几年已经崛起了许多大型住宅区。记者了解到,就在要建新电视塔消息传出的时候,附近居民就已经在网站上讨论得天翻地覆了,纷纷呼吁相关部门要正视新电视塔可能产生的电磁污染问题———“不知道多伦多的CN塔附近有民居没有?”东方明珠附近好像都是写字楼。 如果是有害辐射的话,受害最大的将是整天在小区的老人和孩子,为了保护一家老小,只好在发射塔投入使用后搬家了。
“如果观光塔上建设电视发射塔,那我们就相当于天天在微波炉里烤了。”
以前,电视塔必须建在郊区的,后来经济发展,城市扩大了,郊区都变市区了,电视塔的辐射问题也就越来越受到关注,我们也不能漠视呀。
“不管接不接受,都要建,所以各位应平常心对待,并积极参与方案投票。我喜欢第一方案,高度超过1000米,越高对我们的辐射强度越小。如果只考虑辐射对附近居民的影响程度,似乎应选方案1.”
京津沪电视塔辐射均未超标
业主单位广州电视台和广州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都表示,已经听说了市民们的担忧,不过可以放心,新电视塔的建设肯定要经过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估。
广州电视台技术部有关负责人昨天(7月2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个月前,他们已经委托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检测中心进行新电视塔的环境影响评估,但目前尚未最后完成。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1997年发布的《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功率在200千瓦以上的电视发射塔、总功率在1000千瓦以上的广播台等的建设,环保部门要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申报登记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该类项目的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强调,新电视塔不会超过国家规定的辐射标准,“北京、上海、天津已经有了高塔建设的经验,它们位于市中心或靠近市区,但电磁辐射都没有超过国家标准。广州市也已经有了两个电视塔的建设先例。对于电视塔而言,建设高度越高对地面居民的辐射越小,对人体的影响也就越小。”
记者注意到,在这次公示的十三个方案中,有六个方案都超过了553.33米的世界第一高塔多伦多CN塔,这也许对周边居民是一个不小的安慰。
一般而言,广播电视塔大多数都要建在人口稠密的城市中心,使服务区内有较高的场强。我国电视和调频广播的频率范围是:48.5MHz-960MHz,属于超短波与分米波频段,电磁波为空间直线传播。国家环保总局对北京中央广播电视塔、上海东方明珠塔和天津天塔电磁辐射验收的结果表明,塔高均在400米以上,发射总功率在200kw以上的城市高大电视塔周围及高层电磁辐射环境功率密度为几个μW/cm2,均小于该频段40μW/cm2的国标标准。
环境评估报告预计八月完成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由于新电视塔的总投资估算为12亿元人民币,工程立项必须上报国家审批。相关批文现在还没有下来,因此,新电视塔工程还没有正式立项。广东省环境辐射研究检测中心的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新电视塔的环境评估要到8月份确定三大优胜方案后才能有一个定论。届时,如果环境评估不合格,业主单位就会被要求进行整改。
关键词
电磁辐射污染是继公认的大气污染、水质污染、噪音污染之后的“第四大公害”,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已经将电磁辐射列入必须控制的主要污染之一。专家解释,任何带电体都有电磁辐射,它无色无味无形,可以穿透包括人体在内的多种物质,人体如果长期暴露在超过安全标准的辐射剂量下,细胞就会被大面积杀伤或杀死,并产生多种疾病。这部分超过标准的电磁辐射叫电磁辐射污染。能制造电磁辐射污染的污染源无处不在,有电视广播发射塔、雷达站、通信发射台、变电站,高压电线,还有电脑、手机、微波炉、电磁灶等。电磁波在空中是直线传播的,理论上讲电视塔附近的电磁强度比较小,类似“灯下黑的感觉”。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电波卫生标准》以电磁波辐射强度及其频段特性对人体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影响的阈下值为界,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二级:一级标准为安全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均不会受到任何有害影响的区域;新建、改建或扩建电台、电视台和雷达站等发射天线,在其居民覆盖区内,必须符合“一级标准”的要求。
二级标准为中间区,指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工作和生活的一切人群(包括婴儿、孕妇和老弱病残者)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在此区内可建造工厂和机关,但不许建造居民住宅、学较、医院和疗养院等,已建造的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超过二级标准地区,对人体可带来有害影响;在此区内可作绿化或种植农作物,但禁止建造居民住宅及人群经常活动的一切公共设施,如机关、工厂、商店和影剧院等。
专家提醒为免高层楼受害电视塔须足够高
摸不见,看不着,但避无可避,应该如何看待、预防这种电磁辐射污染呢?
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管理办公室的有关专家指出,对电磁辐射要保持适度警惕,既不能过度恐慌,也不能漠然以对,“凡事都有一个度,只要控制在这个度的范围内,事态便会良好,电磁辐射防护标准就是环境保护的度。”
据介绍,我国出台的《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给出的最敏感段标准是公众为40微瓦/平方厘米,比西方和国际上的标准要严格4倍。
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和信息学院教师褚庆昕也持同样的观点:“由于电视塔需要达到一定高度才能保证信号覆盖周边的目标范围。而达到这一高度后,辐射的区域已经超越了居民住宅的高度,基本不会对居民的健康产生影响。而且,和手机比起来,电视接收的电磁辐射要小得多。”
据介绍,居民的楼房相对电视塔的发射天线矮很多。天线发射的电磁波主瓣越过周围建筑顶部向远处辐射,因此周围地面和一些高层建筑均在电视塔辐射电磁波的弱副瓣区域。长期处于电磁波的弱副瓣区域,可能会使人出现烦躁、头晕、疲劳、失眠、记忆力衰退等症状,这些症状在脱离电磁辐射源后,一般可自行消失。所以规划要控制高层建筑的顶部进入电磁波的弱副瓣区域,以免造成污染。
专家呼吁,城市规划部门要严格把关,审批和控制电视塔周围建筑高度。
另一方面,目前广州拟建的新电视塔周边的住宅小区已经成型,现在有关部门应考虑把新电视塔建到一定的高度,避免一些住宅小区的高层建筑进入电磁辐射污染范围,将电磁辐射对周边居民的影响降到最低。
典型个案北京某居民小区:头昏神经衰弱原来它在作祟
人们关于电磁污染的忧虑并不是杞人忧天。早在2000年,国家环保总局就完成了首次全国电磁辐射污染源调查,调查结果表明无线电通信和广播电视发射系统发出的电磁辐射已成为一种新的公害。
去年6月,北京东北角酒仙桥南十里居的东润枫景的居民们备受困扰———这个住宅区东南方大约200多米远的地方耸立着一座无线电广播发射塔,北方还有一座无线电广播发射塔,它离这个小区更近。
入住后不久,一些居民就反映,家中的无线电话噪音大,常掉线。一些住户还产生头昏、失眠、烦躁、神经衰弱、记忆力减退、心率加快、易疲劳等症状,老人、孩子尤甚。他们怀疑,这一切都与电磁辐射有关系。
在业主们的要求下,开发商委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选择了该小区一个房间进行了电磁辐射强度测试。
国家环保总局电磁辐射环境影响审评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电子学会电磁专业委员会委员赵玉峰教授在对这份报告进行分析时指出:“报告有两处测试数据超出国家标准,电磁辐射强度通过换算得出的中波的电磁波辐射强度分别为14.4伏/米和12.8伏/米,均超过了10伏/米的安全标准,为中间区,按照标准规定,在该环境电磁波强度下长期居住,属于可能引起潜在性不良反应的区域。”
最后,在东润枫景业主们的努力下,开发商终于和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达成协议,开发商出资搬迁发射塔。
≡ 查看、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