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体质者用药须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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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4-03 14:49:34
药物过敏的发生有两个必要因素:过敏体质和与药物的接触,两者缺一不可。过敏体质是遗传决定的,目前还没有办法改变它,这些人与致敏原接触容易发生过敏性疾病,如过敏性鼻炎、支气管哮喘、荨麻疹、湿疹等。能引起过敏反应的药物称为致敏药物。
药物过敏的临床表现多种多样,可以属于任何类型的变态反应,而在不少情况下,是多型变态反应的综合。1.药物热由药物过敏所致的发热称为药物热。它常常是药物过敏的最早表现。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它的特征如下:药物热一般是持续的高热,常达39℃,甚至40℃以上。但发热虽高,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但如停用致敏药物,有时即使不采取抗过敏措施,体温也能自行下降。2.药物疹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疹样等。有一类固定性药疹,其特点是由同一药物引起的皮疹,每次发作都发生在同一固定部位。初起为红色,以后逐渐转为黑褐色,很难消退,或甚至终生不退。引起这类皮疹的药物主要有酚酞(通便药)、巴比妥类(镇静药)、磺胺药、重金属盐(如铋剂、锑剂)、砷剂等。3.血清病样反应血清病是首次应用血清(如马血清)制剂,经过10天左右发生的一种过敏反应。临床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关节肿痛,肝脾肿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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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专家提醒,服药医疗,尤其是对于过敏性体质的人,要十分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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