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引内稳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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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11-13 07:26:55
记者日前在江西采访了解到,用人机制不活、医疗条件差、福利待遇低造成农村医疗人才严重短缺。为此,江西采取外引内稳等措施积极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建设。
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目前,江西省每千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员数为0.95、乡村医生数为1.07,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同时,大部分乡镇卫生院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层次比较低,全省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中专学历约占51%,大专学历占22%,本科学历占1.59%,高中及以下学历占25%;高级职称仅占0.98%,中级职称占15.7%,初级职称占67%,无职称人员超过16%。全省近5万名乡村医生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者只有4.4%。如景德镇市43所乡镇卫生院仅有3名副主任医师;鹰潭市366名乡镇卫生院人员仅有8名为本科学历,且大部分属第二学历。
农村卫生人才的年龄老化,也是江西农村卫生人才存在的问题之一。主要体现在高学历、高职称人员的年龄偏大,优秀大学毕业生得不到补充,卫生人才青黄不接。在南昌,年龄在45岁以上占农村卫生人才占总数的53%;赣州市乡镇卫生院在职的28名副主任医师的平均年龄达到55岁,比县以上医疗机构平均高出12至15岁左右。
与卫生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相伴随的是,江西农村卫生人才的技术薄弱,人才外流比较突出。由于医务人员技术、学历水平不高,一些新添的设备无法充分发挥其效能。由于医生的诊疗水平不高,一些本可以在乡镇卫生院得到解决的一般疾病,要到城里去看,增加了农民的就医负担。
管理机制不活等因素影响人才队伍建设
有关专家认为,农村卫生人才短缺,一方面与我国这些年不断推进的城市化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造成的。
首先,用人机制不活,人才进出不畅。我国已进行多年人事制度改革,但在人才使用方面仍带有一定的指令性色彩。目前基层医疗单位缺乏用人自主权,有的要录用一名专业技术人员,还要报请政府领导会议研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农村卫生院管事管不了人的现象,导致农村卫生院急需的卫生人才无法引进,有的农村卫生院十年未进一个人,卫生人才出现断层。同时,有的地方安置了不少非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院,导致一些乡镇卫生院长期没有空编,人才无法引进。吉水县八都镇中心卫生院近几年发展较快,2000年以来临时聘用了8名大中专毕业生,其中有的已培养为业务骨干,但由于编制限制,至今一个未正式录用。
其次,政府投入少,医疗条件差,职称评定难,留不住人才。尽管我国要求完善农村卫生投入政策,但是目前各县区财政收入有限,不少地方往往不能兑现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医务人员的工资只能靠业务收入来发放,有的农村卫生院业务收入少,医务人员的工资无法保证。此外,农村卫生人员职称评定难也让不少人才流失。
此外,社会保障机制不健全,也严重影响到农村卫生人才的积极性。受农村条件艰苦、工作环境差、工资待遇低、文化生活单调,以及子女上学、就业困难等因素影响,人才下不去,也留不住。就个人收入而言,同一地区、同等资历的副主任医师,在三级甲等医院的收入是乡镇卫生院的3至5倍左右。同时,由于县级财政对乡镇卫生院的投入有限,农村个别卫生院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外,很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得不到落实,退休工资无法保证,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人才的工作积极性。
外引内稳,推进农村卫生人才建设
针对人才短缺的现状,江西开始采取对外引进、对内培养等措施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工作。
对外引进方面,江西鼓励和引导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对到乡(镇)卫生院就业的医学院校大学毕业生,实行有关优惠政策:需要人事代理服务的,由当地人事部门提供免费代理服务;按有关规定提前转正定级,高定1到2档工资标准;晋升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对报考公务员的,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同时,选派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拔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超编和满编的可先超编接收。选拔生可提前半年定级,定级的职务工资可比国家规定的定级标准高定一档。
除了引进医学院校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外,江西加大了城市医疗资源对乡村的支持力度。江西规定,凡是城市医疗技术人员,在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以及晋升副主任医师前,必须定期到基层服务累计一年,作为受聘主治医师或晋升副主任医师职务的必备条件。凡是城市二、三级医院(不含军队)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新聘人员,必须定期到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服务期均为一年,可作为城市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前必须到农村服务时间。
在对内方面,江西一方面完善人才优惠政策,稳定农村医务人才;另一方面,加大农村医务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自身人才建设能力。
制订完善农村卫生人才优惠政策,稳定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江西对长期在乡及乡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工资待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凡在乡(镇)卫生院(含乡镇防保站、乡血防站,不含城关镇)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在现行工资的基础上向上浮动一级工资,同时根据其学历、职称、贡献,每月分别给以一定的岗位补贴;职称晋升上也推出优惠政策,对在乡(镇)卫生院工作5年以上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考评结合考试,单独划定合格线,对科研和论文的要求适当放宽;设立农村卫生人才基金,基金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加大农村优秀卫生人才表彰力度,大力营造扎根农村、服务基层的良好氛围。
在体制上,江西尽力为医务人才提供一个施展才华的舞台,改变过去论资排辈、凭关系的老办法。江西一方面要求各地乡(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在县(市、区)或更大范围内公开选拔作风好、懂技术、善管理的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优秀人才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鼓励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通过竞聘到乡(镇)卫生院担任院长,院长工资和医疗保险应由单位缴费部分列入财政预算;另一方面对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全员聘用、竞争上岗。对达不到执业资格的人员要逐步分流,严禁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对现有卫生技术岗位上的非卫生技术人员要有计划地调离。
在人才培养上,江西加强了对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的培养、考核和管理。采取基层推荐、逐级选拔的方式,将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出来进行重点培养,明确培养目标,加强管理与考核。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普遍培养;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培养的基础上对部分拔尖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重点培养,并制定有关措施,对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人才培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江西省卫生厅对全省农村卫生专业人才培养进行宏观指导,在全省范围内重点掌握2000名农村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力争几年内全省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到2名业务拔尖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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