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将配套提供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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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9-09 12:14:19
记者8日从杭州市人事局获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联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一些实施细则。
引进人才范围更明确
此前我市曾出台《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杭州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实用人才队伍作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意义的规定。
此次出台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范围,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必须是现在杭州市外工作、学习(包括在杭高校应届毕业研究生),经办理有关手续到杭州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同时,由于高层次人才中包含了“具有特殊才能的高技能人才”,《办法》也明确了此类人才的范围,即确有一技之长且技艺精湛,但专业(工种)目前暂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范围或有职业标准但未开展技能鉴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通过评审认定的高技能人才。
要拿安家补助必须签约5年
《办法》规定,引进到市本级机关和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工作的安家补助费用列入杭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支出,并规定了安家补助费的申领程序。
同时,《办法》规定,享受安家补助费的引进人才一般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服务期的协议。不满服务期调离杭州的,应按其不足服务期的月数计算,将安家补助费余额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负责缴还市财政局。
两院院士及部分专家享受配套津贴
两院院士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在杭工作期间,由市财政给予配套津贴。其中两院院士按每月2200元发给,由用人单位将劳动(聘用)合同、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和相关登记表报市人事局确认,并报市人才办核准。由市人事局直接拨付给专家本人。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按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随迁子女就学手续随到随办
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随迁子女就学,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凭杭州市人事局重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证明、《人才居住证》或户籍证明、房产证或住房租赁证、转学证书或学历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或高层次人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申请办理转(入)学手续,由区教育局按照就近的原则,安排在条件较好的学校就读。转(入)学手续随到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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