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布2005年第二季度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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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5-27 14:59:53
今年二季度,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药品广告发布市场的检查力度,对华商报、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陕西电视台九个频道、西安电视台七个频道等大众媒体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药品广告违法违规情况仍很严重,除一季度通报要求停止发布的部分品种仍在发布外,又出现新的违法品种。
二季度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严重、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累计5次以上的15 个品种如下:
银朵兰牌百癣夏塔热片、珍珠草牌乙肝舒康胶囊、肾肝宁胶囊、华纳凯林、神经平衡牌天麻蜜环菌片、醒脑复苏牌芪龙通络胶囊、双丹颗粒、海名威牌海麒舒肝胶囊、林迪牌十三味菥神丸、三九牌风湿骨痛药酒、澳曲轻牌盐酸西布曲明胶囊、益肝活血明目丸、百花杜仲降压片、清脑降压胶囊、保尔牌根痛平颗粒。
针对杨凌东科麦迪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乙肝舒康胶囊在陕西省多家媒体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2条的规定,该局已于2005年7月18日撤销了该产品经该局核发的 “陕药广审(文)2004120526号”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品种广告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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