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为干细胞研究制定临时“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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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09-18 21:00:32
加拿大卫生研究院将于3月4日公布一项对利用人类胚胎的干细胞研究实行“有限资助”的指导原则。
由于加拿大目前还没有利用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方面的立法。作为加拿大最主要的医学研究联邦资助机构,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的这一指导原则被视为暂行“法规”。 休 闲 居 编 辑
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的指导原则主要包括,政府对利用医疗机构“剩余”的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将提供资助,但禁止政府资助在实验室里生产纯粹用于研究的人类胚胎,也禁止资助人类胚胎的克隆。另外,指导原则还规定成立一个专门的委员会,从科学和伦理两个角度,对利用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的资助申请逐项审查。
利用人类胚胎干细胞可以培育出人体的绝大部分器官,它对研究和治疗癌症、白血病、帕金森综合症等人类恶性疾病具有重大的价值。但要利用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就必然破坏胚胎。因此,这类研究不单纯是科学上的问题,也牵涉到伦理。世界各国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也有所不同。加拿大科学界多数对此持赞成态度。
一些反堕胎组织反对进行这方面的研究。一位加拿大自由党议员表示:“胚胎也是人,为了一些人去毁害另外一些人是错误的。”
到目前为止,加拿大在干细胞研究方面一直处于领先地位,但它们的重点是利用动物和成人组织细胞的研究。2001年,加拿大卫生研究院对该领域的29个研究项目提供了总计4.88亿元资助。
对于利用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加拿大科学家一直比较审慎,大多数科学家都自觉地延期此项研究,等待相关法律的制定。加拿大的一些科学家抱怨,已耽搁了太长的时间。
一般认为,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的指导原则比起英国的相关规定要严格许多。根据英国众议院去年年底通过的立法,科学家可以利用克隆的人体胚胎进行研究。但该指导原则相对美国政府的规定则要宽松一些。按照美国总统布什做出的一项决定,美联邦政府只能对他去年八月份关于利用人类胚胎进行干细胞研究讲话以前就已经存在的此类研究提供资助。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卫生研究院的指导原则只适用于政府资助的研究,对私人机构不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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