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子女死于婴儿猝死综合征的危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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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2-07 01:30:05
已有研究表明,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更多地暴露于可使其子女出现先天畸形、死产及新生期死亡的危险因素,但这些不同产后状况的具体发生情况目前仍不清楚。
为此,丹麦奥尔胡斯精神病院的Bennedsen BE博士及其同事比较了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2,230名子女和一般人群的123,544名子女中死产和新生期死亡的危险,以及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746名子女与一般人群的56,106名子女中先天畸形的危险。分析时潜在的混杂因素包括出生年份、婴儿性别、母亲年龄和产次。研究人员没有获得关于社会经济地位、吸烟情况、物质滥用或精神药物使用方面的资料。休 闲 居 编 辑
Bennedsen BE博士等发现,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子女新生期后的死亡危险明显增加,相对危险度(RR)为2.76,95%可信区间(CI)为1.67-4.56。其中大部分可归因于婴儿猝死综合征的发病危险增加,RR为5.23,95%CI为2.82-9.69。死产和新生期死亡的危险增加并无统计学意义,两者的RR分别为1.51和1.26,95%CI分别为0.94-2.40和0.77-2.06。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子女出现先天畸形的危险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RR为1.70,95%CI为1.04-2.77。
研究人员由此得出结论:精神分裂症女性患者的子女死于婴儿猝死综合征的危险明显增加。但由于没有对社会经济地位、物质滥用、吸烟情况和精神药物的使用进行校正,因此在解释这一结果时应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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