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小儿哮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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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03 16:55:58
自上期《冬季慎防小儿哮喘》发表以来,笔者接到不少咨询电话,问自己的孩子是不是哮喘。一位家长电话中说,自己的孩子一年感冒、咳嗽十多次,有时咳嗽相当剧烈,而且治疗时总是不能“除根”,一遇天气剧变或受凉就复发,不知是不是哮喘。
其实哮喘是有严格的诊断标准的。在1993年全国儿童哮喘防治协作组就制定出了儿童哮喘诊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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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婴幼儿哮喘诊断标准(计分法) 凡年龄<3岁,喘息反复发作者计分原则:①喘息发作>3次(3分);②肺部出现喘鸣音(2分);③喘息突然发作(1分);④有其他特应性病史(1分);⑤一、二级亲属中有哮喘病史(1分)。
评分原则:总分≥5分者诊断婴幼儿哮喘;喘息发作只2次或总分≤4分者初步诊断为可疑哮喘(喘息性支气管炎),可进一步试验诊断以确诊。
(2)3岁以上儿童哮喘诊断标准:①喘息呈反复发作者(或可追溯到与某种变应原或刺激有关);②发作时肺部干罗及喘鸣音;③平喘药有明显疗效,疑似病例可选用1‰肾上腺素皮下注射每次0.01ml/kg,最大量不大于0.3ml/次,或以舒喘灵气雾剂或溶液雾化吸入15分钟,观察有无明显疗效。
凡符合以上标准者即为小儿哮喘。但由于哮喘属于儿科疑难病证,且治疗小儿哮喘的药物均为处方药物,所以怀疑孩子患哮喘的家长最好还带孩子去医院儿科诊疗。至于以上家长所咨询的孩子一年反复感冒、咳嗽十多次,甚至更多,则更可能是小儿反复呼吸道感染或过敏性咳嗽。这些病的防治笔者将会在今后本栏目中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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