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对狼疮性肾炎有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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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06-20 20:26:16
以往认为妊娠易导致狼疮性肾炎复发和恶化,故多主张避免妊娠。但近年大量的临床观察发现,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没有活动,肾功能及血压均正常,则妊娠对母亲和胎儿均无影响,妊娠并不增加狼疮性肾炎的重新活动率,对长程预后影响不大。但有几点值得注意:①患者若有肾功能降低,血压增高,则应避免妊娠。②应在狼疮性肾炎缓解1年后怀孕,并尽力保持狼疮性肾炎在孕期不活动。有人主张,一旦明确怀孕,即应给强的松每天10mg,直至产后8周,认为这样可减少复发或使复发时症状减轻并易于控制;一旦有疾病活动,应用标准激素疗程,并视具体情况加用环磷酰胺。③要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出现胎儿宫内窘迫时,应考虑终止妊娠;母体一旦出现高血压,应予积极治疗。④狼疮性肾炎患者子痫发生率高,约30%,先兆子痫亦可能是狼疮性肾炎复发的表现,区别主要依赖有无肾外活动的其他临床表现及有无血清补体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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