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以胖为由拒绝劳动称父母有抚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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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4-02-03 08:16:00
一个体重120多公斤的成年男子声称自己是无劳动能力的人,长期以来完全依靠父母抚养并拒绝自食其力。日前,平谷区司法局对这一因子女抚养产生的纠纷进行了调解。
刚满20周岁的小唐体重却120多公斤,干起体力活来非常吃力,所以平时不愿多干活,一直指望着父母抚养,并一再声称“自己是无劳动能力的人,父母有义务抚养我”。休 闲 居 编 辑
2002年,小唐的父母离婚,他与父亲生活在一起。今年5月,小唐得了急性阑尾炎,手术需要押金4000多元,家境不富裕,父亲拿不出这么多钱。
无奈之下,小唐只好投奔母亲。唐母东挪西借才凑了2000元,小唐想找父亲要,但被父亲拒绝了,原因是:一、没有钱;二、小唐已经成年,自己没有义务再抚养他。为了父亲这句话,小唐找到了镇司法所,表示要起诉其父。
在了解了前后情况后,镇司法所针对他进行了教育:本身肥胖并不是无行为能力人的判定依据,也许强度大的体力劳动不行,但完全可以干些简单的体力劳动或用脑力劳动去生活。父母将子女抚养到18周岁,子女成年就应该自己独立生活。
如果治病需要钱可以向父亲借取,但有义务偿还。小唐经过教育后表示接受调解,今后将自食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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