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教你用药多一些知识少一些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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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6-10-11 11:01:29
如今,“大病去医院,小病去药店”是许多普通老百姓的就医习惯。不过,药物虽说能治病,但用药不当,也可能带来不良后果。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因药物不良反应住院的病人达250万,约有19.2万人死于药物不良反应。而自我药疗者往往因为医药知识有限,更容易导致安全隐患,因此,加强用药安全的全民教育迫在眉睫。
日前,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等单位举办的“全民用药安全社区教育霞光计划——安全使用止痛药”大型公益活动在福州举行,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教育委员、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袁锁中等专家作了精彩讲座。
安全用药与不良反应
据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专家介绍,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包括:副作用、过敏反应、继发感染、毒性反应、致癌、致畸、致突变等。不良反应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无关或以外的有害反应,它与药品质量无关。任何药品都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但是人与人之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人对同一种药品的不良反应有很大差别。
用药的基本原则不是单一看效果,而是看效果与风险之比,这个比值越大越好。例如,对有生命危险的病人,使用疗效好,但不良反应大的药物是可以的,也是值得的;对于毫无危险且能逐渐自愈的疾病也用这类药就不值得了。
合理用药四原则
专家介绍了老百姓安全用药的四点常识:1.用药要少而精,尽量减少多种药物合用;2.严格掌握用药剂量,不多用不少用;3.不要自行滥用药物;4.严格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专家还提醒老百姓要掌握药品说明书和消费者用药信息。在每一个药品小包装里都有一张小小的药品说明书,这张药品说明书是国家颁布的最重要的、最规范的药品信息,大家用药前一定要阅读并理解药品说明书,或借助于其他消费者用药信息,来帮助大家理解药品说明书的各项内容。
有相当一部分的老百姓认为药品说明书中不良反应内容写得越少,表明该药品就是好药。其实不然,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该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写得很少,但是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往往负责任的制药企业,非常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详细地告诉用药者,用药者了解以后,才能更准确地使用药品。写出药品的不良反应并不是说明该药品的好与坏,而是帮助大众更好地了解药品。
怎样进行自我药疗
自我药疗就是个人在没有医生处方的情况下,选择和使用非处方药物,治疗自己认定的疾病、症状和改善身体状况。
患者首先应当确诊自己得的是什么病,然后对症下药,不能只凭自我感觉或某一症状就随便用药。比如发烧、头痛,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而不能简单地服用一些解热镇痛药完事;又如腹痛也是一些疾病共有的症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解热镇痛药,不但不能缓解疾病,反而由于贻误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
其次,要了解药物的性质、特点、适应症、不良反应等,要选用疗效好、毒性低的药物,既能很快治愈疾病,又尽可能不带来其他危害。医生们常讲的“首选药”和“二线药”就是这个道理。比如解热镇痛药就有许多种类,对于一般感冒引起的头疼、关节痛、神经痛、痛经,可选用芬必得、必理通、散利通、阿司匹林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对于肠胃痉挛引起的腹痛可选用654-2、颠茄、阿托品等其中任何一种。但如果将前一类解热镇痛药用于治疗腹痛,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反之亦然。
很多人在使用止痛药时存在误区。有的认为止痛药都是一样,选药不看成分。有的认为新药肯定比老药效果好。有的不分病因,把止痛药当作万用药。有的认为缓释剂型的止痛药起效慢。其实不然。不同的止痛药是针对不同病症的。在服用新的止痛药之前,一定要咨询医师或药师相关药品的具体成分和服用可能的副作用。很多有疼痛症状的疾病光靠止痛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产生副作用。缓释技术并不会影响药物的起效速度和疗效,还可以减少服药次数。
(转载自《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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