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理由离婚”的幼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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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2-09 01:27:20
据上海某区民政部门的一份资料显示,最近来这里办理离婚手续的,有近1/5的人既不是因为性格不合,也不是因为某方有了外遇等“硬性理由”,双方对分手表现得平静而友好,完全不同于原先离异时双方哭哭啼啼苦大仇深的模样。他们离异是因为双方在一起没什么感觉了,生活没有激情,过着一种日复一日的,一眼可以望到底的日子;他们觉得就这样过是一种对生命不尊重,不负责任的表现,所以他们“勇敢”地选择了分手。由此产生了一个新概念:无理由离婚。有人认为无理由离婚标志着现代家庭婚姻正趋向于文明,是一种进步,也有人认为这种模式极不健康,将会给社会造成诸多隐患,也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可乘之机——有人曾把婚姻分为4种:可恶的婚姻、可忍的婚姻、可过的婚姻和可意的婚姻。第一种因为其质量的低劣让人忍无可忍,肯定是要解散的,而最后一种则是一种理想,我们常用一个词来形容:神仙眷属。
但这种婚姻就像一见钟情的爱情,可遇而不可求。我们的婚姻,大多是可忍或可过。它当然是不完美的,有缺憾的,让人心酸而无奈的,继续下去不甘心,放弃又有太多的牵绊。它是我们心头的一个刺,隐隐地痛着,又拔不去。放弃可恶的婚姻能轻易为自己找到足够的理由,并因此获得勇气。但放弃可过、可忍的婚姻,则需要一点破釜沉舟的果决,当然,还要有一些赌徒的冒险精神——谁知道这是给自己一个机会,还是把自己逼向更绝望的崖边?许多离了数次婚又结了数次婚的人,还是没有寻找到他们理想的生活,这样的局面让他们沮丧,甚至没有再试一次的力气。这还不是最主要的障碍,更大的问题是,我们如何说服自己,放弃鸡肋似的婚姻。因为鸡肋多少还有一些滋味,没准你下次选择的只是一根被啃得光溜溜的骨头。离婚需要理由,毕竟它不像选择旅店那样随心所欲。
因为生活的惯性、因为我们的惰性、因为对婚姻的依赖或源自它的千丝万缕的牵绊,可忍和可过的婚姻往往是最有韧性的,甚至磕磕绊绊、吵吵闹闹也是一生。现在上海的离婚者不需要什么理由了,如果非得给自己找理由,那或许是:我们在一起,没有感觉。这是一种非常暖昧的说法,感觉是一种虚幻而极度个人主义的东西,就像某个美女,甲感觉她是淑女,乙则感觉她有风尘的味道,感觉往往靠不住。也许,在我们看来,他们的婚姻至少是风平浪静的,是可以心平气和过下去的,但当事人却觉得快窒息了,要逃离出来。
据说他们是一群完美主义者,他们在寻找一种理想的婚姻状态,他们采取的是一种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做法:先断掉自己所有的退路之后,然后去找一条通向幸福的捷径。但选择婚姻就像是射箭,无论你感觉自己瞄得有多准,在箭出去之后,它能否正中靶心,谁也不敢肯定——如果当时起了一阵微风,或者箭本身有些小故障,总之,一些不可预知的小意外,常常令结果扑朔迷离。
结婚也充满了意外,我相信大多数男女在互赠钻戒的那一刻,心中欣喜不已,以为自己的婚姻肯定会是圆满的。但后来,他可能变心了,她可能失去了如玉的容颜,某人失业了,某人心变粗糙了,这些在结婚前没有预想过的意外,一样样地凸现出来,让人措手不及。
其实,婚姻是一种有缺陷的生活,完美无缺的婚姻只存在于恋爱时的遐想里,当然,那些婚姻屡败者也许还固守着这个残破的理想。上帝总有些苛刻,或者说公平,他不会把所有的幸运和幸福降在一个人身上,有爱情的不一定有金钱,有金钱的不一定有快乐,有快乐的不一定有健康,有健康的不一定有激情。向往和追求美满精致的婚姻,就像希望花园里的玫瑰全在一个清晨怒放,那是跟自己过不去。破坏婚姻也许不如建设婚姻。许多被大家看好的婚姻因为当事人的漫不经心、吹毛求疵、急不可耐可能很快就破碎了;而那些在众人眼里粗陋不堪的婚姻,因为两个人用心、细致、锲而不舍地经营,就如一棵纤弱的树,后来居然能枝繁叶茂,郁郁葱葱。
可忍或可过的婚姻大抵也是如此,当事人稍一怠慢,它可能很快就会枯萎、凋零。而双方用一种更积极的心态去修补、保养、维护,也许奇迹就会发生。天生就圆满无缺的婚姻,就如没有缺点的孩子一样难求,婚姻其实就是一个理想向现实妥协以及苦心经营的过程,而越来越多的人,固守着那份水中月镜中花似的爱情理想,鄙视庸常的现实生活。本来,离婚是他自己的事,旁观者动不得嘴,插不得手,我就再饶舌一句:离婚,并不一定意味着感情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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